10.14
智慧財產
善用PCT專利申請制度為創新加值
作者:馮志峰
創新活動正在全球各地如火如荼的快速開展著,而新創團隊(startup)的成立,本質上都是奠基在找到了某一種的創新。
有創新,就會有新的智慧財產誕生,而如何讓這些智慧財產受到足夠的保護,進而透過有效的管理來發揮其價值,是每個新創團隊都需要面對的挑戰。
智慧財產的種類眾多,例如:專利、商標、著作、營業秘密、植物品種、積體電路電路布局等等;其中,專利是最常受到新創團隊關注與運用的智慧財產類別。
一般而言,專利權的取得,需要透過在各國分別進行申請,待該國的主管機關審核後,才有機會確認專利權。但是,同時在多國個別申請專利卻會對新創團隊帶來很大的資金負擔,例如需要負擔各國的文件翻譯費用、官方申請費用以及事務所的服務費用;若以同時申請台灣、中國、美國與日本專利為例,相關申請費用(翻譯費用、官方費用,以及事務所的服務費用)若沒有超過50萬新台幣,至少也會超過40 萬新台幣。這樣的預算,對於新創團隊來說是個沉重的財務數字。此外,如果各國的專利申請案在經過實質審查後,發現同一份具有影響專利性(patentability)的先前技術(prior art),那麼各國的專利申請案便可能因為此一同樣的先前技術而遭到核駁,在這種情況下,除造成申請費用與時間上的損失外,也可能造成研發方向的偏差,影響整體發展策略與佈局。
若就專利權的取得而言,除了就多國個別提出申請之外,其實還有另一個可能的選項:運用PCT制度。PCT(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是一份有超過 150 個締約方簽署的國際條約。通過 PCT申請制度,申請人只需先提交一份國際階段(International phase)的專利申請,而不需要一開始就分別在不同國家或地區個別提出專利申請,也就是說,透過PCT申請制度,申請人可有機會擁有在各個已簽署PCT的締約方中取得相同的專利申請日。
目前,凡屬於 PCT 締約方的國民或是法人,均有權提交PCT的國際專利申請;如果有多位申請人時,只要有一位申請人符合前述要求即可。就台灣的新創團隊而言,可以透過中國大陸的PCT受理機制進入PCT專利系統;目前,由中國大陸進入PCT專利系統的申請費用一般不會超過新台幣15萬元。
PCT 程序一般會包括(註1):
因為在PCT的國際階段,申請人有機會看見檢索報告以及國際初審報告,並保有進入超過150個國家(或是地區)進行專利申請的可能,因此,對於新創團隊而言,除了可以在早期省卻多筆翻譯費用之外,也有機會在進一步投注資金取得專利保護之前再一次評估創新主體的可專利性,並為新創團隊保留了調整前期投資以及後續研發方向的彈性。另外,也因為PCT制度可以讓新創團隊保留至超過150個國家(或地區)取得專利的可能,因此新創團隊在募資過程中,可以向潛在投資方展現出團隊的國際佈局以及國際視野。
整體而言,運用PCT可以為新創團隊帶來以下的好處:
綜上所述,建議新創團隊在有專利佈局需求時,應多認識並運用PCT機制,如此,除了有機會以更經濟地方式檢視創新程度之外,也會為團隊建構出更完整的國際佈局視野與競爭力。
註1:參考資料:https://www.wipo.int/export/sites/www/pct/zh/basic_facts/faqs_about_the_pct.pdf,最後瀏覽日期:201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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